二、空调工程
(一)空调工程的基本概念
1.空气调节
使室内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速度、噪声、压力、洁净度等参数保持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称空气调节。
2.空调的分类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工艺性空调(或称工业空调)及舒适性空调(或称民用空调)。所谓工艺性空调就是根据工艺生产的不同要求同时兼顾人体舒适需要而确定空气诸参数的空调;而舒适性空调则是根据建筑的不同用途而确定能满足人们舒适要求的空气诸参数的空调。
根据服务区域的不同,可分为全室性空调及局部性(局部区域)空调。所谓全室性空调就是对整个房间采取空调技术措施的空调;而局部性空调只是在非空调房间内的局部区域采取空调技术措施的空调。
根据系统精度和不同,可分为一般性空调、恒温恒湿空调、洁净空调、除湿空调和低温空调。
根据系统运行时间不同,可分为全年性空调和季节性空调。
(二)空调系统的组成
空调系统包括送风系统和回风系统。空调系统基本由空气处理部分、空气输配部分、冷热源部分三部分组成,此外还有自控系统等。
(三)空调系统的分类
1.按空气处理设备的设置情况分类。
(1)集中式系统
空气处理设备(过滤器、加热器、冷却器、加湿器及通风机等)集中设置在空调机房内,空气经处理后,由风道送入各房间。按送入每个房间的送风管的数目可分为单风管系统和双风管系统。
(2)半集中式系统
集中处理部分或全部风量,然后送往各房间(或各区),在各房间(或各区)再进行处理的系统。包括集中处理新风,经诱导器(全空气或另加冷热盘管)送入室内或各室有风机盘管的系统(即风机盘管与风道并用的系统),也包括分区机组系统等。
(3)分散式系统(也称局部系统)
将整体组装的空调器(带冷冻机的空调机组、热泵机组、不设集中新风系统的风机盘管机组等)直接放在空调房间内或放在空调房间附近,每台机组只供一个或几个小房间,或者一个房间内放几台机组的系统。
2.按处理空调负荷的输送介质分类
(1)全空气系统
房间的全部负荷均由集中处理后的空气负担。属于全空气系统的有定风量或变风量的单风管或双风管集中式系统、全空气诱导系统等。
(2)空气一水系统
空调房间的负荷由集中处理的空气负担一部分,其他负荷由水作为介质在送入空调房间时,对空气进行再处理(加热、冷却等)。属于空气一水系统的有再热系统(另设有室温调节加热器的系统)、带盘管的诱导系统、风机盘管机组和风道并用的系统等。
(3)全水系统
房间负荷全部由集中供应的冷、热水负担。如风机盘管系统、辐射板系统等。
(4)直接蒸发机组系统
室内负荷由制冷和空调机组组合在一起的小型设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