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发包及施工阶段
在承发包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业主的委托下可以完成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有代理招投标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可代业主编写、发布招标公告(书),制定资格预审条件,评标细则、进行资格预审,选择优秀的施工、监理企业等;
②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审定标底、评标、开标;
③为业主进行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有关造价部分条款的咨询,尽可能减少发生造价条款争议的可能。
施工阶段即是把设计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建筑实体的过程,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要做到“严”、“细”、“准”。“严”,是严把签证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长,签证是对施工过程的记录也是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索赔的依据参与工程造价监管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签证,防止施工单位巧立名目、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解决、结算时候搞突击:“细”,是要求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细致认真,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必要时可以依靠摄影、照相等手段帮助,防止结算时的漏项、错算:“准”,是造价专业人员准确地审查验工月报、签证数量、索赔价款,尽可能在最终结算时少留活口。例如,包干费用已包含二次搬运费的,有关材料的二次搬运及上下力费用就不可再重复签证,对于预算中已有的项目不得重复签证。笔者建议业主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负责,在跟踪管理的同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负责,防止工程款超付。
(考试大造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