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通信工程安装
一、网络及通信设备
(一)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的组成
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PDS)的兴起与发展,是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应社会信息化和经济国际化的需要,也是办公自动化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它也是建筑技术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基础。
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信息传输网络,它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的语音、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也能使建筑物内通信网络设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联。
理想的布线系统表现为:支持语音应用、数据传输、影像影视,且最终能支持综合型的应用。由于综合型的语音和数据传输的网络布线系统选用的线材、传输介质是多样的(屏蔽、非屏蔽双绞线、光缆等),一般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布线结构和线材作为布线系统,目前被划分为六个子系统,即工作区子系统、水平干线子系统、管理间子系统、垂直干线子系统、楼宇(建筑群)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
(二)网络综合布线的主要设备
1.传输介质
(1)双绞线。
(2)同轴电缆。
(3)光纤。
(4)无线传输介质。简称无线介质或空间介质,是指在两个通信设备之间不使用任何物理的通信线路,而是通过空气完成信号的传输。无线传输分为三种方式:地面微波、卫星微波、红外线传输。
2.网络互连设备
(1)中继器
(2)集线器
(3)网络适配器俗称网卡
(4)网桥也称桥接器
(5)交换机也叫交换式集线器
(6)路由器
(7)网关
二、网络系统
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艺要求如下:
(一)工作区
(二)电信间
(1)电信间的数量应按所服务的楼层范围及工作区面积来确定。
(2)电信间应与强电间分开设置,电信间内或其紧邻处应设置缆线竖井。
(3)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也可根据工程中配线设备和网络设备的容量进行调整。
(4)电信间应采用外开丙级防火门。
(三)设备间
(四)进线间
(五)缆线布放
(1)配线子系统缆线宜采用在吊顶、墙体内穿管或设置金属密封线槽及开放式(电缆桥架,吊挂环等)敷设,当缆线在地面布放时,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地板下线槽、网络地板、高架(活动)地板布线等安装方式。
(2)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穿过楼板时宜采用电缆竖井方式,也可采用电缆孔、管槽的方式。电缆竖井的位置应上、下对齐。
三、有线电视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是由信号源、前端、传输系统、用户分配网四个部分(或称四个功能模块)组成。
(一)前端系统
前端是位于信号源和干线传输系统之间的设备组合,其任务是把从信号源送来的信号进行滤波、变频、放大、调制、混合等,使其适合在干线传输系统中进行传输。
1.前端设备
(1)主要设备:前端设备主要有放大器、混合器、分配器、天线放大器、信号处理器等。
(2)辅助设备:衰减器、均衡器、滤波器、导频信号发生器。
2.前端设备的组成形式
主要有直接混合式、前端放大—混合式、放大—放大—混合式、放大—混合—放大式、放大混合—混合—放大式。
(二)信号传输系统
1.同轴电缆传输
2.微波传输
3.光纤传输
(三)用户分配网
(四)光缆一同轴电缆混合系统(HFC)
(五)有线电视系统安装
(7)室外线路敷设方式宜符合下列要求:
1)当用户的位置和数量比较稳定,要求电缆线路安全隐蔽时,可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
2)当有可供利用的管道时,可采用管道电缆敷设方式,但不得与电力电缆共管孔敷设。
3)对下列情况可采用架空电缆敷设方式:
①不宜采用直埋或管道电缆敷设方式;
②用户的位置和数量变动较大,并需要扩充和调整;
③有可供利用的架空通信、电力杆路。
4)当有建筑物可供利用时,前端输出干线、支线和入户线的沿线,宜采用墙壁电缆敷设方式。
(8)电缆在室内敷设,宜符合下列规定:
1)在新建或有内装修要求的已建建筑物内,可采用暗管敷设方式。对无内装修要求的已建建筑物可采用线卡明敷方式。
2)不得将电缆与电力线同线槽、同出线盒、同连接箱安装。
3)明敷电缆与明敷电力线的间距不应小于0.3m。
四、电话通信系统
(一)电话通信系统的组成
电话通信系统由用户终端设备、传输系统和电话交换设备三大部分组成。
(二)电话通信系统安装
智能建筑内的电话通信系统一般包括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配线架、交接箱、分线箱(盒)及传输线等设备器材。目前,用户交换机与市电信局连接的中继线一般均用光缆,建筑内的传输线用性能优良的双绞线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