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装工程计量
第一节 概述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寿命周期阶段划分,安装工程计量可划分为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计量与计价。
一、决策阶段工程计量
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形式是项目投资估算。
对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可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单位生产能力法、系数法、比例法、指标估算法等方法进行投资估算(见本套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采用上述方法进行工程造价计价时,相应的可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如工业项目的产品拟生产数量;或根据项目的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如工业项目的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和设备清单,对拟建工程予以计量。
二、设计阶段工程计量。
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形式是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一)设计概算的计量
对于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设计概算,可采用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和综合吨位指标法等方法编制单位安装工程概算(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费)
采用上述方法进行工程造价计价时,相应的可根据安装工程的初步设计及设备清单对拟建工程予以计量。
(二)施工图预算的计量
对于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可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编制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
当采用上述方法进行工程造价计价时,相应的可根据设计施工图,按有关规定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并计算工程量,对拟建工程予以计量。
三、施工阶段工程计量
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形式为:招标投标阶段的工程合同价、合同实施阶段的竣工结算价、竣工验收阶段的决算价。
(一)招标投标阶段的计量
招标投标阶段,工程合同价是工程交易价格。
合同价的确定取决于投标人的投标价具有竞争性且小于等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是发包、承包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的工程承包价格。
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是不同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不同计价形式。
相应的工程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具体规定。(见本章第二节)招标人通过编制工程量清单对拟建工程予以计量,作为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价计价的共同基础。
(二)合同实施阶段的计量
合同实施阶段,竣工结算价是工程的实际价格,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以及索赔和现场签证等事项确定的。
相应的工程计量包括:
(1)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计量;
(2)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数量计算偏差、工程变更引起工程增减等,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
(3)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约定计量等。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计量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决算价是工程的实际造价,按有关规定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予以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