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得知:2022年临沂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核时间9月2日-9月8日,具体资格审核详情见下文。【查看报名通知>>】
资格核查工作由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县区核查点负责,市直单位资格核查工作由市直核查点负责(各核查点信息表详见附件1),核查时间统一定于9月2日-9月8日9:00-16:00(周末除外)。
附件1各核查点信息表
序号 | 核查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兰山区 |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11号楼4楼409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8198534 |
2 | 罗庄区 | 罗庄区财税大厦16楼160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8243206 |
3 | 河东区 | 河东区东夷大街,区行政中心院内西北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5楼,人事考试中心 | 0539-8381625 |
4 | 郯城县 | 郯城县师郯路15号人社局1103室 | 0539-6107650 |
5 | 兰陵县 |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8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 | 18854462988 |
6 | 沂水县 | 沂水县正阳路19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四楼沂水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2219959 |
7 | 沂南县 | 沂南县人社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区职业技术鉴定窗口 | 0539-3880805 |
8 | 平邑县 | 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明生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专技科 | 0539-4688009 |
9 | 费县 | 费县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2110202 |
10 | 蒙阴县 | 蒙阴县叠翠路189号,蒙阴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业务大厅 | 0539-4272674 |
11 | 莒南县 | 莒南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人社局办公楼703室 | 17662877823 |
12 | 临沭县 | 临沭创业大厦(光明北路东150米)4楼446考试培训中心 | 0539-2983277 |
13 | 高新区 | 高新区新华路3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352室 | 0539-7979750 |
14 | 经济开发区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楼党工委组织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0539-8800512 |
15 | 临港区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801室 | 0539-7668656 |
16 |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大楼221室人事科 | 0539-6376308 |
17 | 市直 | 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西侧考务一科 | 0539-8609927 |
核查程序如下:
1.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2)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增报专业的提供)。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增报专业的提供)。
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核查点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各县区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县区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