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从通知中得知:2022年枣庄市一级造价工程师现场审核时间9月2日-8日,具体核查详情见下文。【查看报名通知】
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9月8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2)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增报专业的提供)。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增报专业的提供)。
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区(市)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各区(市)现场核查时间:2022年9月2日—9月8日,核查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其中9月8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前。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现场核查。
各区(市)现场核查地点:
市中区核查点:市中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市中区龙头中路155号,电话:0632-3921736)。
峄城区核查点:峄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峄城区峄州路16号816室,电话:0632-7799900)。
山亭区核查点:山亭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室(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市民中心,电话:0632-8823511)。
台儿庄区核查点:台儿庄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台中路市民中心A座4楼C区406,电话:0632-6618351)。
薛城区核查点:薛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薛城区珠江路599号,电话:0632-4422540)。
滕州市核查点:滕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室(滕州市政府办公楼B107室,电话:0632-5513165)。
高新区核查点:高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总部大厦303,电话:0632-8691030)。
我市将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