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西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专业)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内容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交通工程定额站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附件1)。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审核地点: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省交通执法局院内东楼四楼(大会议室)
三、审核所需材料
(一)报考全科人员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附件2,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2年后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附件2,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交通职业资格网上截图);
3.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附件2,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住房城乡建设部造价师网上截图);
3.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要求:复印件纸张规格均为A4。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所有科目的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将不予通过。
(三)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通过资格及相关科目成绩。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职业水平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二科: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参加增报专业: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审核表 (打开原文链接进入官网查看)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527/rsks/zyjsryzgks/2019nzgks/201912/t20191223_159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