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八章第三十七条对成绩复查的相关规定,我院上线了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系统,现将成绩复查有关须知事项告知如下。
【一造合格名单公示】
一、成绩复查申请时限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按照工信部相关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通信考试为7天)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成绩复查操作方法为: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页面,点击相应考试右侧的“成绩复查”按钮,录入相关个人信息、接收验证码绑定手机号码、勾选申请复查的科目、保存信息完成。
二、成绩复查范围
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客观题科目(选择题、判断题等)全程采用计算机阅卷,无人工评阅环节,除零分、缺考或违纪外无复查必要,不建议申请复查。按照工信部相关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通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接受成绩复查。
三、成绩复查流程及结果公布
全国性考试成绩复查申请时限截止后10天内,省人事考试院汇总报送上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上级部门反馈复查结果后2天内,由省人事考试院公布复查结果;
省内考试成绩复查申请时限截止后15天内,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复核并及时公布复查结果。
查询复查结果操作方法为: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页面,点击相应考试右侧的“复查结果”按钮,录入相关个人信息查询复查结果。
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原文标题:成绩复查须知
内容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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