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发布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名单公示及考后核查安排: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详情如下:
惠州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安排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惠州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40人(详见附件1)。
在考试报名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在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请考生近期留意我中心通知。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惠州市考生的举报,由考我中心受理(电话:0752-2872708)。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9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详见附件2)。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由我中心邮寄。
附件1:惠州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文章原标题:惠州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安排的通告
文章来源: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