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具体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
2、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和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4、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
5、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6、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7、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