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鄂市监信监〔2024〕3号)的有关要求,我厅联合省发改委于2024年11月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共计抽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42家。其中优秀3 家,良好 13家,合格 13家,不合格 6家,未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6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及执业人员从业行为方面。2家企业未落实住建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按时上报统计调查数据;1家企业使用非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印章出具造价成果文件;1家企业未经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复)核,自行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出具造价成果文件。
(二)成果文件质量方面。部分造价成果文件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有关要求编制,内容不完整,缺项漏项;部分造价成果文件没有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个别成果文件存在项目漏计或重计、工程量不准确、所套定额子目与特征描述不相符等问题。
(三)业务流程与内部控制方面。部分企业未建立规范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咨询业务流程执行不严格,存在简化工作程序,三级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不完善,知识更新不及时,从业人员精准运用规范、标准和规定能力不足,增加了企业的执业风险。
(四)项目咨询业务档案方面。部分企业的成果文件档案缺少与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过程底稿,原始设计图纸、变更通知、现场签证等关键文件缺失;档案整理不规范,未按照项目或时间顺序妥善编排,文件编号混乱,不利于查询和追溯。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和反思,不断整改提高。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成果文件三级复核制度,加强档案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价规定,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和水平。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市(州)主管部门要针对本次检查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实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省住建厅。
(三)加强成果运用。对检查中综合情况较差和被发现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注册造价师,由省住建厅按照《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建设规〔2023〕3号)有关规定记录为不良行为并扣分,由各市(州)纳入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结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9日
文章原标题:关于全省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