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进我省“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甘肃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管理应用技术标准》DB62/T3287-2024,按照计价依据动态管理调整机制,经调研、测算、分析,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应包括智慧工地的费用。
二、本费用标准发布后的新建工程,有创建智慧工地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中明确智慧工地建设规模、范围及费用标准,并在工程发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本费用标准发布前创建智慧工地发生的费用,可根据实际投入情况参照本费用标准计取相关费用,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费用标准与《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22版)相配套使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费用标准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7日
文章原标题: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的公告
文章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