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表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5〕5号)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注册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军队系统企业除外),请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link.233.com/11834),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要求,填报2024年度统计调查数据,打印统计调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于2025年3月2日前邮寄至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通讯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石头结构办公楼3层313室,联系人:黄兰,0591-87610179)。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确保上报统计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5〕5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文章原标题: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表的通知
文章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