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专项治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整改的公告
按照《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藏建市管〔2024〕135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排查反馈的四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企业名单进行公告(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证”基本情况
自2024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整治工作以来,住房和城乡部共反馈四批名单,共涉及企业3137家,专业技术人员20078人。第一、二、三批人员已经向社会公告,其中本地社保公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挂证”信息涉及企业93家,103人(其中1人涉及两个注册专业“挂证”);区外社保公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挂证”本地企业信息涉及企业460家,631人(其中6人涉及两个注册专业“挂证”),重点企业由有西藏守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市国泰工程监理事务所、西藏金弘实业有限公司、翡轻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昌都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本次公示的数量信息为综合人次信息,个别企业存在数量多、重复性强的问题,在历次公告中对专项整治自查整改不重视、不整改,后期仍不整改的作为我区重点整治对象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自查整改标记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藏办市函〔2019〕92号)以及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反映的实际情况,符合以下情况且佐证资料完善的可进行标记,并报住建部,不作为“挂靠”行为进行处理。
(一)对于社保与公积金信息不一致或存续多个社保、公积金信息。由企业为单位准备情况说明,并收集本企业涉及人员的佐证资料(社保、公积金处理情况只认可全国政务服务网公积金状态和电子社保卡状态),情况说明应写明人员批次、数量、情形、处理情况,承诺实际从业情况及诚信从业。
(二)退休人员标记,依照全国合法的各项退休证明资料进行标记。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处理,①依法正常年龄退休:提供退休证或单位(企业)退休证明;②依法提前退休: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③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反聘:提供单位(企业)退休后反聘证明;④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退休人员:身份证年龄未退休,档案年龄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三)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处理,需准备情况说明,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证明资料①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③社保缴纳证明。该情形以企业单位进行受理登记。
(四)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以院校为单位进行处理。以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①大专院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为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并在该企业工作,社会保险由大专院校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③社保缴纳证明。
(五)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以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①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转业证书》;②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注册人员在现人事档案接收部门参保缴费记录;③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挂证行为证明。该情形可由本人或企业办理均可。
(六)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该情形个人进行办理。①买断社会保险协议书。②社保缴纳证明。该情形可由本人或企业办理均可。
(七)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①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
以上七类情况在办理过程中,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赴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处、厅注册中心进行办理登记,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委托中介办理的,企业及公告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将直接列入整治清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在全社会面进行公告。对本单位“挂证”人员不清晰的可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账号“挂证人员清单”中进行查询,或拨打0891-6819039进行查询。
三、其他事宜
公职人员“挂证”不在标记范围内,涉及区内公职人员“挂证”信息(附件2)、区外公职人员在本地企业“挂证”人员信息(附件3),请相关企业务必联系相关人员办理注销。3月20日后对于拒不整改的情况,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的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公职人员我厅将抄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处理。由我厅管理的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挂证”公职人员将强制注销并就有关情况抄送区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1.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挂证”人员信息汇总表
2.西藏自治区本地社保公职人员“挂证”人员信息表
3.西藏自治区区外社保公职人员“挂证”本地企人员信息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3日
文章原标题:关于西藏自治区专项治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整改的公告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建厅微信公众号
👇添加造价学霸君微信(ks233wx12),获取更多一造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