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一、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编制内容 | 内容要点 |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当未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招标公告。当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邀请书 |
投标人须知 | 1、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的,最短不少于10日 3、评标:说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法,评标原则和采取的评标办法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评标办法:可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2、合同条款及格式:拟采用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以及各种合同附件的格式 3、最高投标限价: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一并公布 |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 | 内容要点 |
澄清 |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
修改 |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
三、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最高投标限价 | 内容要点 |
规定 | 1、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并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 3、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未按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10天内完成复查 |
综合单价组价过程 | 1、依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确定清单计量单位所组价的子项目名称,并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 2、依据工程造价政策规定或信息价确定其对应组价子项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单价 3、在考虑风险因素确定管理费率和利润率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所组价子项的合价 4、将若干项所组价的子项合价相加并考虑未计价材料费除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便得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投标报价的编制
一、询价与复核工程量
工作内容 | 内容要点 |
分包询价 | 分包标函是否完整;分包工程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信誉及可信赖程度;质量保证措施;分包报价 |
复核工程量 | 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遗漏或错误,是否向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取决于投标策略,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统一修改并把修改情况通知所有投标人;也可以运用一些报价的技巧提高报价的质量,争取在中标后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
二、投标人对其他项目费投标报价原则
其他项目费 | 内容要点 |
暂列金额 | 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
暂估价 | 不得变动和更改。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暂估单价计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
计日工 | 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
总承包服务费 | 应根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
三、联合体投标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与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相互串通投标 | 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总结:串通投标关键词:投标人之间…… 视为串通投标关键词:不同投标人…… |
中标价及合同价款的约定
一、初步评审
内容 | 标准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意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如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二、详细评审标准与方法
方法 | 标准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如果投标人的某一个标段已被确定为中标,则在其他标段的评标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百分比(通常为4%) 乘以报价额后,在评标价中扣减此值 |
综合评估法 | 按规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
三、公示中标候选人
中标公示 | 主要内容 |
公示时间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公示内容 | 1、招标人需对中标候选人全部名单及排名进行公示,而不是只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对有业绩信誉条件的项目,在投标报名或开标时提供的作为资格条件或业绩信誉情况,应一并进行公示,但不含投标人的各评分要素的得分情况 |
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 主要内容 |
形式 | 现金、支票、汇票、履约担保书、银行保函 |
履约担保金额 |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五、合同类型的选择
合同类型 | 适用情况 |
单价合同 |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
总价合同 |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低,工期较短 |
成本加酬金 | 紧急抢险、救灾;施工技术特别复杂 |
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一、国际竞争性招标开标
1、投交标书的方式不得加以限制(如规定必须寄交某邮政信箱),以免延误。
2、每份标书都应当众读出其投标人、报价和交货或完工期。
3、“两个信封制度”:技术上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其第二个信封不再开启
二、分包费处理方法
1、将分包费列入直接费中,即考虑间接费时包含了对分包的管理费
2、将分包费与直接费、间接费平行并列,在估算分包费时适当加入对分包商的管理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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