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
首先,对建设项目的资金运用实施全过程监管:协助编制和审核年、月资金使用计划,作为筹资和支付的依据;全程对资金的申请、拨付和使用提出咨询建议并会签,努力做到资金正确、及时、适时到位,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正确、合理、合法性。
其次,对建设项目财务核算的管理:协助正确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户,正确区分和确定各类费用的归属;协助编制和审核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全程协助按国家和上海市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基建财务核算,避免出现违反基建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行为;协助清理应收应付款项,确保项目建设成本的正确、真实;协助编制或代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协助通过国家审计。
第三,对建设项目建安以外费用的控制:对动拆迁费用、前期工程费、市政等配套费用以及所有概算中一类以外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算,并根据最终批准的概算进行严格控制,支付前进行审核会签,确保这部分费用不超标。
第四,对建安造价的控制:首先,合理确定投资控制的总目标和分目标。在设计阶段推行限额设计,对设计概算进行评审,重点对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构成进行分析,审查项目使用功能、设计标准和造价水平是否匹配,审查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是否超计或漏计,根据类似工程的经验和技术经济指标,对概算进行分解,测算各类费用以及各单项的最可能投资,确定目标控制体系。其次,建立概算、承包合同价(包括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以及结算价三级控制体系。随时对超概算以及可能超概算的因素进行分析,比如对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政策和市场调整所引起的造价变化随时进行测算,在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报考的主动控制,定期出具概算(投资)执行分析报告;如果验工计价的完成工作量或结算价突破概算及其分解或承包合同价,就进行原因和对策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通过三级控制体系,牢牢地把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之内。第三,通过合同管理的手段来控制投资。就承发包模式、招标方式、招标程序、合同安排、合同界面划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计价模式、变更定价以及结算办法等是否合理,协助进行合同谈判;按照概算列项编制合同清单,随时记录各合同的审核支付情况,掌握投资形成情况;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实记载完成的实物进度和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尽量防止索赔事件。第四,严把竣工结算审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