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来源:www.examda.com
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是站在项目投资主体角度考察项目的现金流人流出情况,其报表格式见书表P185。从项目投资主体的角度看,建设项目投资借款是现金流入,但又同时将借款用于项目投资则构成同一时点、相同数额的现金流出,二者相抵,对净现金流量的计算无影响。因此表中投资只计自有资金。另一方面,现金流入又是因项目全部投资所获得,故应将借款本金的偿还及利息支付计入现金流出。
(1)现金流入各项的数据来源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相同。
(2)现金流出项目包括:自有资金、借款本金偿还、借款利息支出、经营成本及税金。其中,自有资金数额取自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中资金筹措项下的自有资金分项。借款本金偿还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中本年还本额;一部分为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偿还,一般发生在计算期最后一年。借款利息支付数额来自总成本费用估算表中的利息支出项。现金流出中其他各项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相同。
(3)项目计算期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为各年现金流入量减对应年份的现金流出量。
(二)损益表的编制
损益表编制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利润总额、所得税及税后利润的分配情况。损益表的编制以利润总额的计算过程为基础。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其中: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财务费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
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产品销售(营业)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的各年度数据分别取自相应的辅助报表。
(2)利润总额等于产品销售(营业)收入减销售税金及附加减总成本费用。
(3)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为利润总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数额。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主要是按减免所得税及用税前利润弥补上年度亏损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按现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4)税后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来源:www.examda.com
(5)弥补损失主要是指支付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及罚款,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税后利润按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应付利润及未分配利润等项进行分配。
1)表中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用于弥补损失的金额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应付利润为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3)未分配利润主要指向投资者分配完利润后剩余的利润,可用于偿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表的编制
资金来源与运用表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活动全貌。编制该表时,首先要计算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然后通过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差额反映项目各年的资金盈余或短缺情况。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利润、折旧、摊销、长期借款、短期借款、自有资金、其他资金、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回收流动资金等;项目资金运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投资、所得税、应付利润、长期借款还本、短期借款还本等。
资金采源与运用表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资金盈余或短缺情况,用于选择资金筹措方案,制定适宜的借款及偿还计划,并为编制资产负债表提供依据。
(1)利润总额、折旧费、摊销费数据分别取自损益表、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估算表。
(2)长期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其他短期借款、自有资金及“其他”项的数据均取自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3)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回收流动资金见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编制中的有关说明。
(4)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数据取自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5)所得税及应付利润数据取自损益表。
(6)长期借款本金偿还额为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中本年还本数;流动资金借款本金一般在项目计算期末一次偿还;其他短期借款本金偿还额为上年度其他短期借款额。
(7)盈余资金等于资金来源减去资金运用。
(8)累计盈余资金各年数额为当年及以前各年盈余资金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