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最终合同付款。机械设备在保证期截止时,卖方提交下列单证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尾款,一般为合同总价的10%。
1)说明所有货物无损、无遗留问题、完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证明书;
2)向出证行开出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即期汇票;
3)商业发票副本。
(3)支付货币与时间。
1)合同付款货币:买方以卖方在投标书标价中说明的一种或几种货币,和卖方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执行合同中所需的一种或几种货币比例进行支付。
2)付款时间:每次付款在卖方所提供的单证符合规定之后,买方须从卖方提出日期的一定期限内(一般45天内)将相应的货款付给卖方。
2。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
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预付款、阶段付款和最终付款。
3.利用出口信贷方式支付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
对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我国还经常利用出口信贷的形式。出口信贷根据借款的对象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三)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报考结算
(1)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报考结算主要是依据国际上流行的货物及设备价格调值公式来计算,即:
P1=Po(a十b*M1/Mo+c*L1/Lo) 来源:www.examda.com
(2)对于有多种主要材料和成分构成的成套设备合同,则可采用更为详细的公式进行逐项的计算调整:
P1=Po(a十b*Ms1/Mso+c*Mc1/Mco+d*Mp1/Mpo+e*Le1/Leo+f*Lp1/L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