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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清单模式下的工程招标造价控制实践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0月14日

3 重视评标过程,采用科学评标方法与手段

评标方法与手段的合理确定必须与拟招标工程的规模、特点、工期、质量相匹配,改变过去传统评标中过于强调总价评标法来进行清单报价评标。现常用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两种方法各有其特点。二种评价形式都应根据工程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方法正确性、施工组织和措施可行性、单价和费用构成的合理性来制定评标细则,并进行重点评审。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综合单价的组成结合了各种复杂的因素,均由承包商依据企业市场实际结合招标策略来报价,如不平衡报价、暂定工程量报价、零星用工报价、多方案报价等,由于一项工程由成百上千个项目构成,在短短一天半或一天时间内凭评标专家经验及计算器来完成复核及认定有效性,即使有丰富阅历的专家也难免一疏,最后给造价控制带来不利。例如:某炼油厂油罐施工招标工程中,对油罐的防火涂料的品种、防火等级、质量要求均没有标注清楚,投标人就利用该点大幅度压低了投标造价,结果项目在实施与结算过程中困难重重。再则工程量是由招标人以招标文件附件形式统一发放到投标人手中的,在实际投标活动中,由于清单项目多且项目专业性很强,因此在承担这项工作时极易出现项目漏项及工程量输入错误,导致被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而废标,此现象非常普遍。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下列几方面来防范上述现象的出现:

(1)根据国家标准计价规范和本地区相应预算定额,结合当时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实际价格和费率标准,计算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的项目分部分项参考综合单价和单位工程造价。因为本地区预算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代表着本地区建设工程合理消耗的平均水平,是大多数承包商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或超过的水平,参考限价是根据社会平均水平和当地当时价格实际来确定的。采用实际招标工程的参考综合单价与单位工程造价是招标人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衡量投标人竞争能力的主要依据,若投标人报价明显偏离参考价,应对其证明材料说服力进行重点审查,并按评标方法规定扣分的标准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按商务标零分处理或无效标处理,这样既可有效限制投标人过度使用不平衡报价或不理性的低价投标高价结算现象,也能有效控制串标或哄抬标价的行为。

(2)大力推行电子化评标系统。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软件的开发与运用,从突出评审重点,以最低合理报价为最佳,反映总造价合理低价优先的原则,兼顾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先进合理性,满足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落实到位,建立工程量分析系统、报价分析系统、评标分析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等较完整的评标系统,通过读取各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及商务标书后,迅速查对比较,找出错误、漏项和异常报价,方便专家分析评价,使评标过程更客观、公正、公平、简捷、快速。

(3)改进工程量清单提供方法。工程量清单除招标文件附件用纸质提供外,招标人应向投标人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采用这种形式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投标人输入的工作量,减少由于输入错误而引起的废标;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评标专家减少找错漏时间,可以将重点放在报价审核和综合评价上。同时,通过提供的电子文档,利用相应计算机专业技术,可以防范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的投标现象。

4 重视施工合同。防范工程造价的失控

施工合同是招投标文件中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控制造价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应结合业主情况与拟建工程特点,根据项目规模、工期长短、项目复杂程度、项目设计深度、项目竞争情况及外部环境诸因素,在权衡各方利益基础上,确定符合要求的合同形式、合同条件、合同格式。目前施工合同在制定过程中普遍存在合同内容不详细、专用条款约定措辞不严谨、表达不清楚、操作不具体、签订时不认真、专业知识及合同知识较缺乏、法律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这些都将严重影响工程实施与结算过程中管理与造价的控制,因此重视规范施工合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笔者认为在施工合同制定中应特别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应积极引入律师机制。施工合同除全面体现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之外,还包括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答疑、补遗、修改、询标记要、承诺、各种协议等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施工合同中还应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引入律师机制,从法律角度全面规范合同内容,确保施工合同的质量,减少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2)应重视专用条款的内容。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因此,应特别注意如工程计量调整、价格调整、履约保证、工程变更、工程结算、合同争议解决具体方式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如对有关工程量条款,工程量清单的误差是一律按实调整还是某个分项子目超过一定比例可调整,同时明确调整方法与时间,明确负责调整责任人;对有关价款,应约定变更的分项综合单价的计价原则与计价方法;对施工期内物价涨跌是否可以调整或超过多少幅度可调整、如何调整、哪些材料可以调整应加以明确,并对主要材料细化,将其内涵加以明确;再如有关履约保证金如何确定,在实施过程中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人员到位等主要目标如何细化:采用综合评价或是单项评价,每项评价内容如何实施,应有量化规定:再如工程鉴证程序及有效性应事先约定,工程索赔发生如何处理等均应在专用条款中作详细明确。

(3)规范建筑市场,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履行,应建立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通过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对项目批文、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备性及合同条款及文字表达的准确性进行把关,将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条款予以更正,严重者提出重新修订日。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可以防止合同纠纷,提高施工合同履约率,对控制工程造价起到积极的作用。

5 结语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开展招投标工作正在全国全面推行,在实际推广过程中还受到很多外部体制与内部因素的影响。如从业人员对工程量清单模式与计价规范的重视与认识;承包商没有足够时间和人力物力去构建符合企业实际的企业报价定额;与清单模式相配套的集综合报价、工程造价信息处理、发布项目管理实时跟踪于一体的工程造价管理平台尚未建立;施IT程合同文本格式、内容与管理不够完善。所有这些都将直接影响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这需要我们在招投标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创新、探索与尝试,只有认真做好每个细节,把握每个重点环节,才能节约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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