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于2003年2月17日以国家标准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7月1日起施行。因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深入学习《规范》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改革,使之更好的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各类建设项目做好咨询服务。
一、工程量计价的概念、特点及与现行定额的关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沿用前苏联的做法,以定额为基础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知识进行了解。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规范》规定的“四统一”原则,依据《实施细则》、投标须知、设计规范、图纸等,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充分考虑风,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全面列出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性质给予描述和说明,以便所有承包单位在统一的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出报价。承包单位填列单价、公开竞争并为业主所接纳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来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变更增减以及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同时也是业主对各承包单位的报价进行评估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一是投标企业可在同一平台上自由竞争,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是投标方可根据企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施工方案和企业实力自主报价,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同时也促使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加快建筑企业发展,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是有利于评标、定标、评定合理价格,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四是清单报价订立的是单价合同,公平合理地分摊了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量的变化风险由业主承担;投标人自主报价,单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五是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中标单位确定后,以单价形式签订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及分项,依据合同单价和有关合同条款计算付款;出现工程变更或索赔时,也可参照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新项目单价和索赔价格。
六是投标单位不用在投标前对同一工程图纸计算工程量,节约了时间,同时可降低投标单位成本,集中精力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和询价。
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现行定额的关系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形成。从制度上彻底否定了以定额作为法定计价依据的管理模式。
实行工程量计价模式改革地区的结果,由企业自主报价使中标价比定额计价降低了10~15%。实践证明,继续保持定额的法定性作用就是继续保持其对建筑产品的价格控制作用,而定额一旦失去了对建筑产品定价的法定性,建筑产品价格就可能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动。从本质上讲,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施工单位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必须认识到,否定定额的法定性并不是否定现行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都是工程造价的依据。定额作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基础之一,目前在我国有其不可代替的地位和作用。现行全国统一基础定额是生产要素的量的消耗标准,是提供工程计价的参考依据,所以不可能否定或抛弃定额。相反,应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定额的性质和作用,尤其是消耗定额,它是工程造价改革的平台。因为,就目前建筑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建立和拥有企业定额的条件,消耗量定额仍是企业投标报价的计算基础,也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项目划分和组合的基础。总之,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都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更加接近市场确定价格,较之定额计价是一种历史进步。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积极参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受建设单位或业主委托对基建投资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基础服务。作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积极参与和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以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当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能力
在建筑工程领域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从三年前的提倡到三年来的试行,如今国内部分地区和领域已进入了推行阶段。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推行此方式,并从程序上、操作方法上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了规范,从而使工程计价步入了新的轨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必须抓紧时间学习此计价方式,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它、熟悉它、掌握它,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做到与时俱进。
2、转变工程造价管理观念,由事后定价转向主要由事先定价
学习《规范》,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建设项目招投标,然后签订单价合同,工程完工进行结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积极和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在招投标阶段就基本确定了工程造价。同时,工程量清单也为了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参与工程量清单编审,可充分了解情况,更加有效控制建设资金。另外,按照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事先确定了综合单价,减少了工程造价结算的无依据以及纠纷,同时能有效保证施工企业的合法所得。
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重视施工合同。实施造价控制是重点
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规范》,就必须对施工合同加以重视。因为施工合同对于工程造价的约定,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因工程量变更如何调整综合单价;对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的或者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哪些是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哪些是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这些都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且可能由于工程量的变更发生索赔和反索赔等情况。作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该认真研究施工合同的条款,甚至在合同签订时就要介入,体现在工程造价上就是主动控制。
4、发挥自身人才优势,为招标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使其降低管理费用
经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年的管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自身努力,我区现有一批合格的工程造价机构并培养了一大批懂技术、懂管理、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从业人员,相对于其他部门和单位更有条件提供充足人力、设备,可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审工作。建设单位可以不必配备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以节省建设单位的管理性费用。当然,上述作用的发挥还有待于我们开展工作的力度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