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工程管理
1.1 分标方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分标方案,是业主单位真正意义上进行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开始。在制定分标方案时,业主应充分与工程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使业主的想法在技术上得到支持,同时还要考虑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首先,各标段间尽可能避免施工干扰,标段之间尽可能做到相对独立、责任界线清晰。
(2)其次,将施工技术相近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作为一个标段,这样不仅可减少施工设备和人员,还可保证工程质量。
(3)第三,考虑临时建筑和永久设施相结合的原则。这一方面可少占耕地,另一方面可保证工期、减少临时工程投资。
分标方案实际上是对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做好分标方案对招标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1.2 严把资格预审关,认真评审招标文件鉴于水利工程自身的特点,现在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至少3家)。业主在招标时,应主要从企业资质、业绩、信誉、设备、技术力量、施工管理水平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考查了解,严格把好资格预审关。凡是资质、业绩不够或者信誉不好的企业不能作为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不仅是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基础,也是评标和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因此认真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般在咨询单位提供正式招标文件前,业主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概预算人员认真对标书进行评审。如对标书的商务部分评审时就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审查所采用的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2)审查专用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与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要求是否一致。
(3)明确主要材料的采购及单价。主要材料是由业主供应或投标单位自行采购必须在标书中明确,若是由业主供应,须明确供应价格、卸车费、保管费和交货地点等。
(4)审查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业主可以通过此项条款来减少财务费用、规避及降低合同风险。
2 加强现场管理,控制费用增加虽然合同文件是业主单位进行造价控制管理及承包商在施工中须共同遵守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的强制性文件,但由于水利工程施工中受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变更、施工措施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仅靠合同文件来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结合工程的实际进行分解和细化。
2.1 对主要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在合同文件中一般只明确大的工程建设目标和节点,在工程实施中还必须依据合同文件和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文件中的大目标进行具体化、分解和落实,将工期和投资都分解到每一个单元工程中去。这样做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就可随时进行投资偏差分析与控制,实现造价报考管理,保证整个工程投资造价始终处于可控和在控之中。
2.2 优化技术措施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所提出的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是为响应招标文件对工期和进度要求而制定的,往往与中标后实际实施的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不完全一致。因此,在中标单位进场后还须对其在施工过程中具体实施的技术方案及措施认真组织审查,帮助施工单位尽量减少人员、材料、设备的投入,避免窝工损失和设备闲置,使之更符合工程实际的需要。
2.3 加强现场设计代表的管理,严把设计变更关水利工程建设因其自身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或多或少的设计变更。究其原因大多是因水文地质、施工、设计和气象等因素的变化而造成,但不论设计变更是什么原因,都要注意掌握好如下几点:(1)设计变更一般是越早越好,即使有损失也很有限,但要坚决避免施工后再变更。这不仅对已施工的工程会造成较大的损失和浪费,而且工期和质量也得不到保证;(2)要求设计院在变更设计中尽可能使用招标文件中已有单价的项目;(3)对涉及新增单价的变更应严格审查其必要性、合理性,把新增单价的数量降到最低。对现场设计代表进行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使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最小。
鉴于此,业主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主动与设计人员加强沟通和协调,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 题要有预见性;同时,现场设计代表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制定变更方案时,也要加强与概预算人员沟通,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一个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必要的变更,尤其是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字,做到先算账、后花钱。
3 加强结算管理,严格把好审核关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往往是希望“投资少、效益高”,而承包商的想法却恰恰相反,因此业主和承包商在结算时经常会产生意见上的分歧。为减少双方的分歧应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
3.1 分级控制、严格把关(1)监理要熟悉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于未按图纸或设计变更要求执行的签证工程量一律核减;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式和材料明细表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竣工图纸不相符的要修正并防止计算错误。总之,工程量的复核和计算一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2)现场业主代表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凡是已,明确包含的费用、风险等,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一律予以核减;要分清标段之间的范围,施工交叉标段的项目名称不能重复计费,同时要特别注意变换名称重复报量的情况;(3)结算审核小组对套用定额、取费、主要单价及补偿(索赔)等作重点审核:一方面对新增单价的定额套用是否合理,取费、价格调整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等要仔细核对(尤其是对投标报价时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结算时对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例下浮等方面进行重点复核);另一方面,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受工期、施工干扰、气候等影响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影响,承包商会向发包方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发包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提供的事实依据可承担或部分承担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发包方也可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反索赔工作往往是业主控制工程造价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
3.2 实行结算会签制审核组完成结算报告,首先要充分听取施工单位的意见,以求双方尽可能达成一致。但对工程量变化大、新增的项目要请设计及监理工程师作特别的说明或完善相关手续;然后再由业主单位的各部门(工程技术、财务和法律部门)进行会签,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工程结算公平、公正、合法。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是贯穿于整个施工项目各个环节的系统控制方法。只有提高项目业主的管理水平,完善业主单位的内部管理体制,使每一个业主单位人员都具备造价控制的意识,才能实现造价控制的目标,即用最低的成本、最优的功能实现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