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292. 施工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如下规定:做好编制投标文件准备工作;准确合理报价;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递交;
293. 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签定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得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或者是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下,招标人有权拒绝;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发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考试大造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