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和办理工程结算等。
1)招标工程如设标底
2)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3)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通常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
(2)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部分,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英国QS制度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英国传统的建筑工程,一般情况下都在招标时附带由业主委托工料测量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核心——SMM7
2.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下述部分构成:
(1)开办费;
(2)分部工程概要;
(3)工程量部分;
(4)暂定金额和基本成本;
(5)汇总。
(考试大造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