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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计价控制复习第六章质量保证金

来源:233网校 2009年8月20日

 

概念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
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来源:www.examda.com

承发包双方在
合同中对保留金
的约定

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保证金的预留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保证金的返还

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保证金的管理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人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并移交使禺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缺陷责任的承担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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