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计概算的审查
(一)审查设计概算的意义
(1)有利于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有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有利于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
(3)有利于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4)有利于核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
(5)有利于为建设项目投资的落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
(2)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
(3)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
2。审查概算编制深度
(1)审查编制说明。审查编制说明可以检查概算的编制方法、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原则问题,若编制说明有差错,具体概算必有差错。
(2)审查概算编制深度。审查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三级概算”,各级概算的编制、核对、审核是否按规定签署,有无随意简化,有无把“三级概算”简化为“二级概算”,甚至“一级概算”。
(3)审查概算的编制范围。
3.审查工程概算的内容
(1)审查概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是否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的编制。
(2)审查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生产能力等)、建设标准(用地指标、建筑标准等)、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
(3)审查编制方法、计价依据和程序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4)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
(5)审查材料用量和价格。
(6)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设备清单相一致,设备预算价格是否真实,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的计算是否正确,非标准设备原价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进口设备的各项费用的组成及其计算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7)审查建筑安装工程的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计算程序和取费标准是否正确。
(8)审查综合概算、总概算的编制内容、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有无设计文件外项目,有无将非生产性项目以生产性项目列入。
(9)审查总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完整地包括了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为止的全部费用组成。
(10)审查工程建设其他各项费用。
(11)审查项目的“三废”治理。
(12)审查技术经济指标。
(13)审查投资经济效果。
(三)审查设计概算的方法
1.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建设规模、标准与立项批文对比;工程数量与设计图纸对比;综合范围、内容与编制方法、规定对比;各项取费与规定标准对比;材料、人工单价与统一信息对比;引进设备、技术投资与报价要求对比;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对比等等;通过以上对比,容易发现设计概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偏差。
2.查询核实法
查询核实法是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引进工程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对,逐项落实的方法。主要设备的市场价向设备供应部门或招标公司查询核实;重要生产装置、设施向同类企业(工程)查询了解;引进设备价格及有关费税向进出口公司调查落实;复杂的建筑安装工程向同类工程的建设、承包、施工单位征求意见;深度不够或不清楚的问题直接同原概算编制人员、设计者询问清楚。
3.联合会审法
联合会审前,可先采取多种形式分头审查,包括设计单位自审,主管、建设、承包单位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评审,邀请同行专家预审,审批部门复审等,经层层审查把关后,由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联合会审。在会审大会上,由设计单位介绍概算编制情况及有关问题,各有关单位、专家汇报初审、预审意见。然后进行认真分析、讨论,结合对各专业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所产生的投资增减,逐一核实原概算出现的问题。经过充分协商,认真听取设计单位意见后,实事求是地处理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