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1)概算定额法。概算定额法又叫扩大单价法或扩大结构定额法。概算定额法要求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能按照初步设计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计算出楼地面、墙身、门窗和屋面等分部工程(或扩大结构件)项目的工程量时,才可采用。
(2)概算指标法。概算指标法是采用直接工程费指标。概算指标法的适用范围是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地计算出工程量,但工程设计技术比较成熟而又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时,可采用此法,但通常需要对结构差异和价格差异进行调整。
(1)预算单价法。当初步设计较深,有详细的设备清单时,可直接按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价编制安装工程概算。该法具有计算比较具体,精确性较高之优点。
(2)扩大单价法。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备清单不完备,只有主体设备或仅有成套设备重量时,可采用主体设备、成套设备的综合扩大安装单价来编制概算。
(3)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又叫安装设备百分比法。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只有设备出厂价而无详细规格、重量时,安装费可按占设备费的百分比计算。该法常用于价格波动不大的定型产品和通用设备产品。
(4)综合吨位指标法。当初步设计提供的设备清单有规格和设备重量时,可采用综合吨位指标编制概算。该法常用于设备价格波动较大的非标准设备和引进设备的安装工程概算。
三、设计概算审查
设计概算审查较常用的方法有: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