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概算的含义及作用
设计概算经批准后,一般不得调整。如果由于下列原因需要调整概算时,应由建设单位调查分析变更原因,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核实编制调整概算,并按有关审批程序报批。当影响工程概算的主要因素查明且工程量完成了一定量后,方可对其进行调整。一个工程只允许调整一次概算。允许调整概算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1)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
(2)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范围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工程变动和费用增加;
(3)超出工程造价价差预备费的国家重大政策性的调整。
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将作为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设计概算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单位工程概算按其工程性质可分为建筑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建筑工程概算包括土建工程概算,给排水、采暖工程概算,通风、空调工程概算,电气照明工程概算,弱电工程概算,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包括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热力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概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