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价考点:编制原则
(1)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必须执行相关强制性规定;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明显低于标底,可能低于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为废标。
(3)投标报价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发承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4)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以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材、机消耗量的基本依据;
(5)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工程计价考点: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其他的相关资料【对比】与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相比,投标报价采用企业定额;投标时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工程计价考点:确定综合单价时的注意事项
1)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
■当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的单价计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考虑合理的风险。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幅度)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动,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工程计价考点: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分摊原则
①【分摊】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具使用费风险。
②【不承担】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造价管理部门并由此发布的政策性调整,以及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③【全部承担】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