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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第二章随堂练习一

来源:233网校 2018-07-01 08:30:00
导读: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随堂练习,考友可以巩固每个章节的考点。>>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点精讲,锁定90%核心考点,点击播放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参见教材P29。

  【该题针对“合同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订立的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参见教材P30。

  【该题针对“合同订立的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因而在招投标程序中,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参见教材P30。

  【该题针对“合同订立的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参见教材P30。

  【该题针对“合同订立的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订立的程序。选项A,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选项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为新要约;选项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参见教材P31。

  【该题针对“合同订立的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参见教材P31。

  【该题针对“合同的成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参见教材P32。

  【该题针对“格式条款”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参见教材P33。

  【该题针对“合同生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参见教材P35。

  【该题针对“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参见教材P35。

  【该题针对“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的效力。参见教材P35。

  【该题针对“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参见教材P36。

  【该题针对“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参见教材P36。

  【该题针对“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参见教材P36。

  【该题针对“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B错误。选项C错误,只有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选项D正确,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参见教材P37。

  【该题针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变更、转让。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令人难以判断约定的新内容与原合同内容的本质区别,则推定为未变更。参见教材P37。

  【该题针对“合同的变更、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1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才能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参见教材P38。

  【该题针对“合同的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18、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债务的抵销。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之外,当事人应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参见教材P39。

  【该题针对“合同债务的抵销”知识点进行考核】

  19、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标的物的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P39。

  【该题针对“标的物的提存”知识点进行考核】

  2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参见教材P40。

  【该题针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知识点进行考核】

  2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的承担。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参见教材P40。

  【该题针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知识点进行考核】

  2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参见教材P41。

  【该题针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知识点进行考核】

  2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与和解相同,调解也具有方法灵活、程序简便、节省时间和费用、不伤害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感情等特征,而且由于有第三者的介入,可以缓解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便于双方较为冷静、理智地考虑问题。参见教材P41。

  【该题针对“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知识点进行考核】

  2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争议的诉讼。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参见教材P42。

  【该题针对“合同争议的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2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政府的定价行为。对下列商品或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参见教材P42。

  【该题针对“政府的定价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2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价格总水平调控。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上述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参见教材P43。

  【该题针对“价格总水平调控”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订立的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参见教材P30。

  【该题针对“合同订立的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当事人有过错;有损害后果的发生;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和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参见教材P32。

  【该题针对“缔约过失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参见教材P33。

  【该题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参见教材P33。

  【该题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参见教材P34。

  【该题针对“无效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条件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P38。

  【该题针对“合同的解除”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的承担。选项A,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选项B不是“公安机关”,而是“人民法院”;选项C,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参见教材P40。

  【该题针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政府的定价行为。政府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参见教材P43。

  【该题针对“政府的定价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政府的定价行为。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参见教材P43。

  【该题针对“政府的定价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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