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是一造《造价管理》中非常重要的考点,而且在23版教材中有部分变化,所以必须掌握该知识点,每年的分值占比大概3分左右。
1. 设计一招标-建造( DBB ) 模式(23年新)
DBB (Design - Bid - Build) 是一种较传统的工程发承包模式,即建设单位分别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分别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完成。DBB 模式主要体现的是专业化分工,我国大部分工程项目都采用这种模式。
(1)合同结构。在传统DBB 模式下,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根据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只是协作关系。经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可将其部分任务分包给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2. 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有着丰富内涵,也有许多模式, DB (Design & Build) / 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模式是其中常见的两种代表性模式。DB (设计一建造)模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而在EPC (设计-采购一施工)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还要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且其中的设计(Engineering) 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程设计,含有工艺流程设计、策划和管理等。
(1) 合同结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负责整个工程建设实施,可以发挥其自身优势完成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的全部或一部分,也可以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来完成相关工作。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综合实力有较高要求。
1.平行承包模式
平行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标段,分别发包给多个承包单位承担。建设单位需要与多个承包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各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无合同关系。
2. 联合体承包模式
当工程项目规模巨大或技术复杂,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由一家承包单位总承包有困难时,可由几家单位联合起来形成联合体来承揽任务,以发挥各承包单位的特长和优势。联合体通常由一家或几家单位发起,经过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等,签署联合体协议,建立联合体组织机构,产生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 ,以联合体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 合作体承包模式
当工程项目包含专业工程类别多、数量大,或专业配套需要时,一家单位无力实行总承包,而建设单位又希望承包方有一个统一的协调组织时,就可能产生几家单位自愿成立一个合作体,然后以合作体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 。达成协议后,各单位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作体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承包任务。
1. CM 模式
CM (Construction Management)模式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CM 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 单位以承包单位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CFast-Track) 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 。
(1)代理型和非代理型CM
(2)CM模式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价值
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采用CM承包模式时的合同价更具合理性。(多次招投标竞争)
CM单位不赚取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与国内不同)
应用价值工程方法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GMP(保证工程最大费用值)大大减少了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风险。
2. Partnering 模式
出于自愿。Partnering工程各方共同签署,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主要分包、设计、咨询、主材供应商等。(项目参建各方)
高层管理者参与。(要分担风险、共享资源)
Partnering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先签订合同后签订Partnering协议。
信息开放性。通常需要与工程项目其他组织模式中的某一种结合使用,如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CM承包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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