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的基本含义
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是指审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施工(或建设)单位基建决(结)算进行审计,对其决(结)算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的目的是确定工程竣工决(结)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
基建工程决(结)算的审计内容是:
1、施工图纸、补充合同和施工协议书;
2、全套、补充合同和施工协议书;
3、隐蔽工程量计算书及加盖送审单位,编制单位公章、决算员专用章的工程决(结)算审计书。
4、要材料分析表,材料,钢材耗用明细表、调价部分材料消耗计算明细表;
5、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的原始凭证。
6,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及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7、招投标工程变动项目的有关招头招投标文件。
8、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鉴证资料。
10、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的特点有以下五个方面:
1.是在审计目的方面,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的目的在于它注重真实性,以正确确定建设工程造价,为促进施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建筑市场的合理竞争服务。
2.是在审计依据方面,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不仅需要一般审计所必需的法规制度依据,还需要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概算定额等专业资料依据。
3.是在审计对象方面,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的主要对象是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表。
4.是在审计方法方面,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审查的内容多,工作量大,所以一般都采用抽查法,挑选工程量大、造价高的单位工程进行分类分层抽查审查,对照样本问题,再推断整体。
5.是在审计程序方面,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与一般审计不同的是往往需要经过联合会审。即审计师在现场审计程序结束后,将初审意见和有关资料送交委托人送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会审。会审之后再提出对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的调整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三、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报告
审计师应当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报告。
审计师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调整的审计差异,应提请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调整。如果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拒绝调整,审计师应根据需要调整事项的重要程度,确定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
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也可分为无保留、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
在审计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按审计师的意见对工程决(结)算进行了调整后,审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审计师审计后,认为基建工程决(结)算的编制从整体上来说是公允的,但是在个别重大方面 的编制不合规,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又拒绝进行调整,或因审计范围受到局部限制,使审计师无法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审计师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在意见段之前另设说明段,以说明所持保留意见的理由。
如果基建工程决(结)算的编制严重歪曲了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又拒绝进行调整,审计师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得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基建工程决(结)算的编制是否真实、是否公允发表审计意见,审计师应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基建工程决(结)算审计报告参考格式基建审计报告,关键在于工程决算书的编制,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不应存在争议.至于那些个文字,简单介绍一下就行;基建工程决算方面的审计报告可以简明扼要,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能说明工程概况、送审、审定、审减金额就可以,后附上工程决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