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项目财务分析
1 施工企业营业收入
1.1 工程价款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索赔、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基金、施工机构调遣费;
1.2 其他业务收入:劳务作业收入、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 利润的组成和分配
2.1 利润组成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工程结算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工程实际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2.1.1 其他业务利润:除工程价款之外其他收入扣除其业务成本、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
2.1.2 投资净收益: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扣除企业对外投资损失后的净额。
2.1.3 营业外收支净额:固定资产盘盈,出售(报废清理)收益、罚款、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返还;盘亏、报废、非正常停工损失、学校经费、非常损失、救济款项、赔偿金、违约金。
2.2 利润分配(先补损、在计提、后分配)
1、缴税;
2、弥补被没收的各种财务损失、支付各种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连续5年未弥补完的亏损)
4、法定盈余公积金;(以扣除1+2+3后为基数按10%比例提取,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5、公益金;(以扣除1+2+3后为基数按比例提取)
6、分配利润
3 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3.1 会计对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3.1.1 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货币现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
长期投资: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股权、债券、长期债券和其他;
3.1.2 负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缴税金、其他暂收款项;
长期负债:偿还期在1年或以上的负债,长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
3.1.3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实收资本:等于企业的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接受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盈余公积:法
3.1.4 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后的结余额。
4 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4.1 销售净利率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4.2 资产净利率
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4.3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5 项目清偿能力分析
5.1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2 产权比率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产权比率高是高风险高报酬的财务结构。
5.3 有形净值债务率
有形净值债务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净值)]×100%
5.4 已获利息倍数
已获利息倍数=息前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第四节 与工程财务有关的税收规定
税收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
1 流转税
1.1 营业税
建筑业适用3%,对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适用5%;
1.2 增值税
销项税:17%;13%,6%
进项税特殊情况:进口依据收到的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上增值税额、免税农产品10%。
2 所得税
2.1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2.2 33%
3 土地增值税
3.1 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3.2 <50% 30%;50~100% 40%;100~200 50%;>200% 60%。(3,4,5,6)
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 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4.2 市区7%,县镇5%,其他1%。
5 教育费附加
5.1 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5.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