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要求,阐明了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标准和方法、规范了工程计量与支付办法;参照国际惯例,引入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善了合同履行的执业资格制度;针对“清拖”、履约效率低等社会问题,在竣工结算办法、争议处理机制、风险合理分配等方面作了很大的改革,冀期规范施工合同订立、履行和管理。
一、认真学习范本,规范合同订立
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应以务实的态度,认真学习范本内容,做到融合贯通,既要分析合同范本的内在变化,又要掌握合同范本的精髓所在。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件与格式四部分组成。协议书是合同范本的纲要,是对合同最主要事项的约定;专用条款是合同范本的必要补充部分,是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而作出必要的选择;附件与格式,是合同范本的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和积累工程资料而制订的;关键是通用条款,它是合同范本的主体,是规范合同订立行为的首要条件,也是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因此,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范本,关键在其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分八章共76条,内容相当多,其要点有:
1.按照项目管理的要素编排架构
从利于项目管理的角度出发,合同范本按照项目管理要素编排架构。分为8章,既包括传统的工期、质量、造价三要素,对应第四章“工期”、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第六章“造价”,也包括团队、风险、信息新三要素,对应第二章“合同主体”,第三章“工程担保、风险与保险”,信息要素没有单列一章。另外,还有总则、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其他三章。在每一章中,合同范本尽可能的将本章预先发生的事项和共性的内容安排在前面,然后按照施工形象进度的先后排序。如第六章“造价”,首先是资金计划和安排、工程量、工程计量和计价、预留金、……、支付事项,然后是预付款、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进度款、费用索赔、结算款、质量保证金等,便于使用者更全面的掌握合同内容。
2.细分工程师职权,引入执业资格制度
99版国家范本中,工程师负责工期、质量和造价的管理。这个工程师既可以是发包人代表,也可以是监理工程师,具体权限的分配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实际上,采用99版国家范本的工程,工期、质量和造价的管理一般名义上都是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的;但监理工程师由于专业技术或岗位的实际情况,很少甚至没有参与工程造价的管理,造成了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力度不够。工程结算时,发包人都需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协助办理,造成施工期与结算期工程造价管理严重脱节,使工程造价得不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为此,合同范本对工程师的职权进行了细分,将工程师的职权一分为三,即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三者各负其责。
发包人代表以发包人的角度参与合同管理,类似发包人的“使者”,在权限范围内作出决定。监理工程师受委托代表发包人负责工程监理,主要对工程工期、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处理工期索赔等事项。造价工程师受委托代表发包人负责工程计量和计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以及处理费用索赔等事项。而且合同范本明确指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在发包人授权内的工作,发包人应予认可。
事实上,合同范本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明确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制度,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进一步引入造价工程师执业的管理制度。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香港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都有工料测量师的角色。工料测量师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计量和计价,其职责与我国造价工程师的职责是相当的。合同范本将造价工程师的职权、义务融入到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之中,代表发包人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可以改变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不力的局面,彻底扭转先施工、后定价或边施工、边谈价,大小问题堆积在结算时再谈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