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项目清单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等;
2.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可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
3.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4.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可以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来阐述;工程价格的形成主要在招标阶段;
5.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特点:实现了工程交易的市场定价;
6.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区别:两种模式的最大差别在于体现了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定额计价模式更多的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两种模式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定额计价的主要依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其性质为指导性,定额的划分一般按施工工序分项,第个份项工程项目所含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清单计价主要依据是清单计价规范,其性质是含有强制条文的国家标准,清单项目划分一般按综合实体进行分项目的,每个分项工程一般包含多项工程内容;编著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定额计价的单价包括人、材、机费用,而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材、机、利润、管理费、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报价除包括定额计价法的报价外,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费等;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定额计价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单价是相对固定下来的,减少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活口;式程量清单计价把措施性消耗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
7.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对推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作用: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职能的转变;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
8.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和办理工程结算等;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工程量变更,且实际发生了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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