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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项目管理模式分类(2)

来源:233网校 200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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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平行承包模式
  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厂商,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订合同。这时,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
  (1)有利于业主择优选择承包商。由于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对不具备总承包管理能力的中小承包商较为有利,使他们有可能参与竞争。业主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为择优选择承包商创造了条件。
  (2)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包商,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如主体工程与装修工程分别由两个施工单位承包,当主体工程不合格时,装修单位不会同意在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上进行装修,这相当于有了他人控制,比自己控制更有约束力。
  (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由于设计和施工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设计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项目的建设工期。
  (4)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由于合同数量多,使项目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要求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一是由于总合同价不易短期确定,从而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二是由于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
  (6)相对于总承包模式而言,平行承包模式不利于发挥那些技术水平高、综合管理能力强的承包商的综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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