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造价管理考点

新版造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考点总结(66)

来源:233网校 2010年8月31日

文章导读: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复习,对新版教材更加了解,考试大造价工程师编辑特整理了“新版造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考点总结”以方便广大学员掌握。更多复习资料请访问考试大造价师站点

1.FIDIC合同条件由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两部分组成,且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
2.FIDIC通用条件是固定不变的,工程建设项目只要是属于房屋建筑或者工程的施工;来源:
3.FIDIC通用合同条件可以大致划分为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涉及工程进度的条款、涉及质量的条款和涉及法规的条款等五个部分;
4.专用条件中条款的出现可起因于以下原因:在通用条件中的措辞中专门要求求用条件包含进一步信息,如果没有这些信息,则合同条件不完整;在通用条件中说到在专用条件中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的地方,但如果没有这些补充条件,合同条件仍不失其完整性;工程类别、环境或所在地区要求必须增加的条款;工程所在国法律特殊环境要求通用条件所含条款有所变更;
5.FIDIC合同条件传统上主要适用于国际工程施工,但经修改后也同样适应于国同合同;
6.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前提:FIDIC合同条件注生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三方的关系协调,强调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应用FIDIC合同条件应具备以下前提: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按照单价合同方式编制招标文件;

相关推荐新版造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考点总结(56)

考试大推荐2010年造价师网校课程       2010年造价师在线海量题库

新版造价工程师全科章节知识大纲改编难点复习及练习

2010年新版造价工程师法规考试考点总结汇总

相关阅读

۹ʦ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