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安排在10月26-27日开始,新版教材也将在在3月底进行出版发行。在教材出版之前,大家也可以进行知识点预习,避免荒废时间!233网校小编整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供大家预习,帮助大家提前进入备考状态!>>一年过全科方案!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5.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l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l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l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l 以胁迫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