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安排在10月26-27日开始,新版教材也将在在3月底进行出版发行。在教材出版之前,大家也可以进行知识点预习,避免荒废时间!233网校小编整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供大家预习,帮助大家提前进入备考状态!>>一年过全科方案!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合同的履行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合同的履行
质量 |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报酬 |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履行地点 |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履行期限 |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履行方式 |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履行费用 | 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