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合同履行原则和一般规则
1.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
(1)全面履行。全面履行是指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信。诚信是指当事人讲诚实、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以善意的心理履行合同。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还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2.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一造管理第一章考点“合同履行原则和一般规则”历年考核分值表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单选 | 多选 | 单选 | 多选 | 单选 | 多选 |
1分 | / | 1分 | / | / | / |
经典习题
根据《民法典》同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且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仍不能确定的,应按照( ) 的市场价格履行。
A. 接受货币方所在地
B.合同订立地
C. 给付货币方所在地
D.订立合同时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