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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朱俊文《造价管理》精讲班视频: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作者:233网校 2020-03-14 00:00:00

准备报考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朋友们,不妨从现在开始复习,一天学一点,知识慢慢积累,只要投入的时间足够多,终能实现质的变化。233网校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视频内部资料,今天跟着朱俊文老师一起掌握第一章考点“建筑法及相关条例”。详情内容如下: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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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文老师介绍:2000年开始介入工程领域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举行工程领域的执业资格考试面授培训数百场次,培训学员百万人次,并编写出版了工程领域执业资格考试辅导资料多种。任职于天津某高校。授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并且幽默风趣,能帮助学员显著缩短复习时间,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主讲领域: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一、建筑法

(一)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例:根据《建筑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建设资金已全额到位

B.已提交建筑工程用地申请

C.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D.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E.已完成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233网校答案: CD

解析:申领施工许可证条件: 用地批准、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施工单位、资金安排、施工图纸、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例:根据《建筑法》,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A.1   

B.2   

C.3 

D.6

233网校答案:A

解析: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例:根据《建筑法》,获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延期,延期的规定是()。

A.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2个月

B.以三次为限,每次不超过2个月

C.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D.以三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233网校答案:C

解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个月。

例:《建筑法》规定的建筑许可内容有()。

A.施工工程施工许可

B.建筑工程监理许可

C.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D.从业资格许可

E.建筑投资规模许可

233网校答案:AD

解析: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建筑工程发包

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建筑工程承包

(1)承包资质。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联合承包。

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 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禁止行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例:根据 《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A . 承包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B . 大型建筑工程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C . 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工程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D . 总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

E . 分包单位可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233网校答案:ABC

解析:D选项错误,总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选项错误,分包单位不得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

(三)建筑工程监理

(四)建筑安全生严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本文内容来自233网校一级造价工程师朱俊文老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课程,版权归233网校,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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