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合同价款调整:掌握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详细查看下面内容,听郭炜老师讲解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郭炜老师介绍:就职于某著名985、211高校,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全国多家知名培训机构特聘教学教授,主持教育部多项重点科研项目。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授课时注重理论结合实践;逻辑性强、重点突出、分析透彻、深入浅出,受到了学员的广泛赞誉。
主讲领域: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济师、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
第一节 合同价款调整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1. 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基准日之后发生的、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不可能合理预见的风险,应当由发包人承担。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 ,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2014年】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 )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A.投标截止时间
B.招标截止日
C.中标通知书发出
D.合同签订
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1.工程变更的范围
表 5. 1. 1 不同合同文本中工程变更范围的差异(2019增)
【201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下列事项应纳入工程变更范围的有( )。
A.改变工程的标高
B.改变工程的实施顺序
C.提高合同中的工作质量标准。
D.将合同中的某项工作转由他人实施
E.工程设备价格的变化
233网校解析::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GF-2013-0201)的规定,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四种情况)
按照下列规定根据已标价清单调整:
1)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提出人: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确认人: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①实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②不实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2015】对某招标工程进行报价分析,在不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前提下,承包人中标价为15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600万元,设计院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为1550万元,承包人认为的合理报价值为1540万元,则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是( )。
A.0.65%
B.6.25%
C.93.75%
D.96.25%
4)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三)工程量清单缺项
1.清单缺项漏项的责任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014年】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新增工程量的,应按变更事件的有关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C.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与分部分项工程相同的方法进行调整
D.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工程项目缺项,投标人在投标时未予以填报的,合同实施期间不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