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
1、承包人申请→发包人14天内核实→14天后返还2、承包人申请→发包人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14天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项目竣工总结算。①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施工承包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审查;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施工承包单位编制,在总承包单位审查的基础上由建设单
(1)审查结算的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的一致性;(2)审查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或定额的一致性;(3)审查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的计价原则、方法的严格性。(4)审查
(1)审查工程竣工结算的递交程序和资料的完备性;(2)审查与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的各项内容(合同、工程价款、工程量及单价、分包总包划分及费用、工程变更索赔等费用、价差计算)
1、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
1、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业主方(包括建设单位和监理人)违约、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环境的变化、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2、工程索赔分类
(1)施工承包单位的索赔程序施工承包单位知道索赔事件→28天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事件连续影响,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2)监理人处
常用偏差分析方法有横道图法、时标网络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偏差分析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找出引起偏差的原因,从而有可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相同原因再次发生。一般来说,产生费用偏差的原因包括:2、控制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