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建筑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1 电梯安装工程installation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
电梯生产单位出厂后的产品,在施工现场装配成整机至交付使用的过程。
注:本规范中的“电梯”是指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acceptance of installation quality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
电梯安装的各项工程在履行质量检验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等几方共同对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和施工检查记录等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对安装工程进行普查和整机运行考核,并对主控项目全验和一般项目抽验,根据本规范以书面形式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结果做出确认。
3 土建交接检验 handing over inspection of machine rooms and wells
电梯安装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电梯井道和机房(如果有)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对电梯安装条件做出确认。
说明: 1— 3 列出了理解和执行村规范应掌握的几个基本的术语。本规范中的“电梯”是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总称。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4.2.3 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2 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衬,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的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求援用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款。
4.5.1 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4.5.2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4.5.3 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4.5.4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4.8.1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8.1 为防止其他人员调整限速器、改变动作速度,造成安全钳误动作或达到动作速度而不能动作。
4.8.2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