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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无不时时面临着各种风险,而施工阶段的风险最为错综复杂,最具多样性。工程风险已成为当前建设领域的热门话题之一:项目的规模越大,技术越新、越复杂,其风险程度越高。风险损失的惨重是有目共睹的,其根源是我们缺乏对风险的认识,缺少行之有效的风险处置手段。因此本文提出施工阶段工程风险的内涵、种类、分配原则和应对策略等管理概念,希望引起工程建设管理者的关注。一、工程风险的内涵及特征
工程风险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这个特定的时期内与工程所处的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下,发生损害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的不利事件的可能性。具体讲,工程风险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导致其施工现场人员伤亡,工程本身和施工现场的材料、待安装设备及其他财产受损,工程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和其他不测事件。
工程风险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和损失性。工程风险最根本的特征是不确定性,风险存在于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发生与否,在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形式、规模及损失的大小,人们难以事先确定和控制。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已发生的不利事件不属于风险范畴;如果确定要发生的,则也不属于风险范畴。工程风险的实质是将给施工发包人或承包人带来额外的经济支出。
二、工程风险的种类
根据起因不同,工程风险大致分为合同风险和建造风险。
(一)合同风险。合同风险是指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行为过错、管理不力、工作疏漏、判断失误等行为所引起的,导致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受损的风险。
对于发包人而言,合同风险包括地质勘察报告欠详实;施工图设计不当,存在较大疏漏,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工程量清单编制失误;合同条款缺陷;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拖欠工程款;发包人施工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错误指令等。
对承包人而言,合同风险包括决策失误;策略报价;投标文件缺陷;使用低素质劳务工;自行采购的工程物料缺陷;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导致质量、安全事故或工期拖延;承包人自行负责设计的图纸存在纰漏;承包人指定的分包人过错或过失行为等。
(二)建造风险。建造风险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无法控制或干预,来自合同双方之外的客观事件所导致的风险,包括自然风险、政治及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意外风险和其他风险。
1、自然风险,是指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海啸、台风、暴雨、冻灾、冰雹、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政治及社会风险,主要是指国家体制变更,制定或修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政府行为;罢工、动乱、瘟疫、非典等社会异常事件。
3、经济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剧烈波动、经济环境恶化、物价上涨、利率调整等。
4、意外风险,是指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爆炸、火灾。
5、其他风险,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化石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临近建筑物的影响等。
三、工程风险分配的原则
工程风险通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进行分配。发包人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拟定主要合同条款,对风险的分配处于主宰地位。但是,任何工程建设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因此会产生风险并影响造价。风险无论由谁承担,最终都是由发包人承受,会影响发包人的投资效益。合理的风险分配,可以充分发挥发承包双方的积极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达到双赢的结果。工程风险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风险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民法通则》第10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规则。
2、公平原则。谁引起的风险,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都有责任,则按责任大小分摊。
3、最低成本原则。从工程整体效益角度出发,采取措施防范、转移或减少风险损失,由采取防范措施耗费成本最低的一方承担风险:
4、国情原则。在我国,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市场主体行为不够规范,市场经济欠发达,与国际惯例所需的、成熟的市场环境差距甚远,风险分配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国情。 [no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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