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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杭州市建筑业发展迅速,产值、队伍不断扩大,08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8oo.45亿元,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但在2008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建筑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等一系列问题,企业结构单一、经营管理不完善、法律意识不强等各种深层次矛盾凸显。特别是由于项目经理、建造师管理存在着严重漏洞,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法律风险,成为建筑业进一步发展、转型升级的主要瓶颈之一。针对这种情况,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对省、市建筑业企业进行调研,分析目前项目经理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与企业共同探讨对策,引导企业走规范化、法制化道路,提高抗风险能力。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项目经理责任制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模式之一,是结合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对于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项目经理的概念,《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同时第八条规定:
项目经理在承担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由于各种原因,施工企业在工程中标后,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存在两种模式:一是工程中标的项目经理与实际项目承包人是同一人;第二种是中标的项目经理与企业实际项目承包人不是同一人。2008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由于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项目经理特别是第二种管理模式下的实际承包人,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资、卷资潜逃的事件频频发生,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项目风险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经济风险来源,这为企业敲响了警钟。
一、项目经理管理现存在的主要风险:
当前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到位,与项目实际承包人往往不一致,特别是在资金链断裂时,极易发生以下问题:
一是项目实际承包人在资金断裂时,拖欠材料款、人工工资、公司贷款,甚至擅自逃逸,把包袱留给施工企业。
2008年杭州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了大量与材料商的官司,涉及金额上千万元;全市全年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44起901人次,涉及金额137.66万元。企业忙于应对各种纠纷,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是对工程项目承包人难以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为了规避风险,建筑企业往往和项目实际承包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明确约定内部承包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施工企业无关。但一旦发生风险产生诉讼,第三方往往直接起诉施工企业,多数企业仍然需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承保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案件屡屡发生,且数额巨大。而建筑施工企业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追究项目承包人责任时,由于存在法律争议,难以追究。即便施工企业胜诉,因诉讼时间较长,损失也很难挽回。
三是企业对项目实际承包人难以约束。
建筑项目标的高、质量风险大,部分项目实际承包人为了个人利益而不顾工程质量,偷工减料、挪用工程款、民工工资,不仅对工程安全质量造成影响,也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对施工企业产生严重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影响。
二、项目经理管理存在问题和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建造师严重不足
在项目经理转轨建造师的这个过渡期间,企业普遍面临建造师特别是一级建造师不足的问题。由于建造师标准的要求,不少有多年从业经验、有资金实力的项目经理由于年龄、学历等原因没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而企业现有一级建别是资金实力,无法承担工程实际负责人的职责。在建工程要存押建造师证件,企业为承接业务,不少投标的建造师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同时,一批上世纪八十年代培养发展起来的项目经理由于年龄原因正在逐步退出建筑市场,如何培养新的优秀的项目经理并激励其为企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已成为建筑企业共同需要面对的问题。[page] (二)建筑市场秩序混乱,业主要求不合理
近年来,建筑市场始终呈现卖方格局,业主利用卖方市场的优势,在招投标中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如必须获得过“鲁班奖”“钱江杯”等工程质量杯的项目经理、要求施工企业降低报价等。这样不仅局限了投标的项目经理范围,而同时企业为了承接业务,低于成本价中标、承诺垫资让利等情况时有发生。中标后为了避免亏损,项目承包人只有不断压缩各种成本,造成资金链紧张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安全风险。
此外,业主不顾工程实际情况,均要求业绩优秀的项目经理投标,这就造成了业绩多的项目经理业绩更多、而新的项目经理没有业绩承接工程的恶性循环,对企业项目经理的培养和发展不利。
(三)企业为追求产值规模,盲目做大,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
部分企业为了追求产值和管理费,往往以优惠的政策和较低的管理费用,吸纳了一些实力差、管理水平低、素质不高的项目承包人,只要他们能接到工程业务都接受,为企业带来隐患。不少项目部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往往较低,出现财务混乱、物资采购价格偏高、损毁较多等问题,使本来可以盈利的项目变成亏损。同时,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对项目承包人和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以包代管”,对工程质量、财务管理、安全投入、工资支付等情况不了解,一旦出现问题,只能被动应对。
(四)项目承包人个人素质参差不齐
项目实际承包人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对整体项目影响很大。部分项目实际承包人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追求利润而忽视安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是重大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三、项目经理管理的风险防范的建议
不可否认的是,项目经理责任制既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常规模式之一,也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在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首先必须认识到项目管理存在的经济、法律风险,重新审视自身经营管理,积极寻求适合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创新模式。
(一)加强项目管理团队建设,扶持和培养优秀项目经理
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力量。对企业而言,要规避项目管理中的风险,首先应对项目经理先进行全面、慎重地审核和选拔,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项目经理的从业经历、工作业绩、为人品质、经营管理能力和承担风险实力,将项目经理(实际承包人)分级评价,按不同的类别,有侧重、有倾向地进行管理。对于信誉好、一直与公司息息相关的项目经理,采取资金大力支持、经营市场及时分析、服务加强的方式进行重点扶持,鼓励项目经理做大做强;对于长期与企业合作的实际承包人,要加强监控,不但在政策上、资金上要支持,而且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扶持,尽快使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实现项目承包人与项目经理统一。
同时,企业完善项目经理管理团队建设机制,扶持和培养优秀项目经理,帮助项目经理积累经验和资本,并通过激励机制,为他们搭建未来发展平台,吸引他们为企业继续作出贡献。[page] (二)提升企业实力,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寻求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创新模式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企业首先转变观念,由盲目追求产值做大转向做精做专做强,脚踏实地,提高企业自身资金、管理、技术力量,实施品牌战略,吸引优秀的项目承包人为企业服务。
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杜绝“以包代管”。强化项目管理,提倡工程全过程管控,对于每个项目,企业都要派专人从经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工期、工程成本、劳务分配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注重项目前期招投标预控和合同管理,招投标由公司统一进行标底评估、决算,控制成本和风险,不参与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全面考虑各种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测的市场风险,在项目前期就将可能风险因素降到最低;加强项目分包、劳务、购销、租赁等合同管理,建立管理台帐,注重合同签定的细节。依托企业力量,协助项目部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对变更、催付工程款等事项进行协商,以切实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项目管理,企业还需结合自身实际,摸索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创新模式,力求降低原有模式中的风险,提有效益,寻找一条适合于建筑施工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道路。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就对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企业鼓励有资金实力、管理力量的项目经理组建分公司,在依托集团品牌、资源、技术和规范化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完全实现自揽任务、自筹资金、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实现企业和项目部双赢,为企业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和口碑,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发展思路。
(三)依靠法律途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企业自身法律保护意识,一方面规范自身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合理使用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度,通过担保增强项目经理、项目承包人的风险意识和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自觉性,从而有利于保证承包经营活动的效果。
完善内部承包协议,做到内容齐全,条款完整,定义准确,具体详细。内部承包协议虽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对建筑公司与内部承包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建筑公司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内部承包协议要求内部承包人承担责任,从而转移风险。
依法行使追索权。对内部承包人因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形成的债务,应依据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实行过错追究制度。将有关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一旦发生风险而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加强建造师分会建设,借助行业协会平台,建立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承包人诚信档案,倡导并完善建造师执业的自律机制。
实现行业内资源交流与共享,各企业对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来规避、控制经营风险等方面分析、交流经验,从具体个案中吸取教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规范化管理模式,避免问题重复发生。
(五)加强行业监管
建筑市场经过多年整治,已逐步趋于规范,但仍存在着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希望政府部门能加强监管,严格规范招投标市场,审查招投标文件,对存在明显不合理条款的招投标合同不予备案,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加强行业监督。
最后,造价工程师考前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不断调整学习方法与心态,跟着老师的思路去“转”,老师课程中提到的重点知识点,一定要熟练掌握,多学多练多总结,学会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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