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对这两个概念感到困惑,它俩不是一样的意思吗?当然不是! 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大了去了,且往下看。
一、首先先来看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定义
1)定额计价
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2)工程量清单计价
是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单价和合价,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增减工程量的计价标准调整工程造价。
二、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区别
1)规则不同
清单项目工程计价按照实体已安装完的部位及构件进行计算,不包括工程施工后面所需预留量而定额工程量包括认为规定的预留量。而预留量的取值要根据实际的施工方法进行选取。
2)单价的构成方式不同
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进行计算,即为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其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
而定额计价则是预算单价,只包括单位定额工程量所需要的人、机、料的费用,不将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因素算在内。
3)计价程序和定价机制不同
定额计价根据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套用预算定额计算直接费用,之后采用费率进行间接运算,最后确定优惠幅度或其他费用的浮动大小,已确定最终报价。
而清单计价则是要根据我国颁布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规则及项目设置规则,以规范清单计价行为。
4)计价依据不同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其计算依据不同,定额计价将定额作为唯一依据由国家统一定价。而工程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是在国家相关部本管控下由工程承发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而自主确定的工程价格,其具有自发性、自主控制的特点。
5.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不同
在结算方面两者也大不相同。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法为:依据图纸、变更计划来计算工程量,按照相关定额的相关子目及投标报价时所确定的各项取费费率进行计算。工程清单计价的结算方式为:设计变更或业主计算有误的工程量适量的增减,属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原合同进行结算,其综合单价不会发生变化。但遇到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时,须按照合同约定对综合单间进行调整。对于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所引发的综合单价变化应当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无误后可作为结算的依据。因工程变更出现的取消项目或增加项目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其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后可予以一定的补偿。
以上为您区分了定额计价及清单计价的区别然而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到底哪个更适合我们的工程施工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定额计价模式以计划经济体制为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定额计价模式已不能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需要一种新的计价模式产生,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产生了。
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
(1)无法反应建设的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关系,单纯从会计角度出发无法体现工程的逻辑性。
(2)不能体现出建筑物优质水平。业主方希望降低造价,而高质量建筑价格必然会有所上升,因此在定额计价中此类工程定价不合理。
(3)不利于招标工作。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常因不同工作人员对定额的理解不同造成预算出现差别,使得难以考核企业综合能力,相反是在考核造价人员对定额的理解,这样对招标工作而言并不合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优势
(1)有利于企业自行编制内步施工的定额,在招投标时能够彰显企业水平。
(2)可根据招标需求制订合理的清单计价,大幅提升中标概率。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多会出现保价项目,因甲方询价,在竣工结算时可按照实际的工程量进行计算,有利于提升工程利润与中标概率。
(3)从根本上杜绝纠纷,使工程顺利进行。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不可调,但工程中除隐蔽工程或不可预测因素外,其他问题可依据图纸进行计算,以达到减少纠纷加快结算速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