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订于10月18日-19日,由于清单计价规范改了,不少同学突然间不知道怎么复习了。下面我们先简要阐述一下规范变化情况以及25年新教材出版前计价备考指导。
计价部分变化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解读
一、新旧对比
二、内容对比:
(1)适应性与覆盖范围
2013版:强调传统工程的分类计价体系,适应范围较广,但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覆盖较少。
2024版: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新兴领域进行了明确规范,更加贴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鼓励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的造价管理,推动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
(2)市场化程度与动态管理
2013版:对价格浮动的考虑相对有限,动态调整机制较为简单。
2024版:强化了动态计价的管理要求,更注重市场因素(如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变化)对总价的影响,提供了明确的调整方法。这一变化使得计价标准更能反映市场实际情况,提高了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计价规则与计算细则
2013版:部分计算规则存在歧义,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
2024版:修订了多项工程量计算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计算规则,减少了模糊地带,提高了操作的标准化和一致性。例如,对小数点保留位数的规定更加详细,对工作内容做了更加详细的说明,有助于工程量的计量。
(4)合同与价款管理
2013版:包含合同价款约定、工程签证等章节。
2024版:删除了合同价款约定章节,增加了合同选择与要求章节;删除了工程签证条款,增加了新增工程计量与计价规则;增加了施工过程结算计价与支付规则等。这些变化使得合同与价款管理更加规范、明确,有利于减少争议和纠纷。
(5)其他技术内容修订
2024版还修订了不同合同形式的风险范围及承担规则、增加了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修订了施工措施项目计价规则等内容。这些修订使得计价标准更加完善、全面,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合同形式和施工条件下的计价需求。
三、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变化
1、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增值税组成。
删除原规费项,其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生产工人的计入人工费,属于管理人员的计入管理费。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1)工程计量单位保证唯一性,修改了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情况,便于数据规整。
(2)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码改为同一单项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包括相应清单项目约定或合理范围的风险费,以及不可或缺的辅助工作所需的费用(如考虑墙面模板清单项的综合单价不仅要计算模板制作与安拆的费用,也应考虑在模板安装前需要进行施I测量放线等辅助工作的费用。)。
3、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专业 | 常见措施项目清单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脚手架、垂直运输、其他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冬雨季施工增加、夜间施工增加、特殊地区施工增加、二次搬运、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既有建(构)筑、设施保护等 |
通用安装工程 | 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临时专用防护棚、施工操作平台、临时支撑架、隧道内临时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信设施、吊装加固、胎(模)具、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二次搬运、既有建(构)筑物、设施保护、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顶升、提升装置、特殊地区施工增加、安装与生产运行同时进行施工防护、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防护、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其他措施 |
(1)取消原单价措施项,全部改为按项计算,减少了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的人为风险。
(2)由招标单位提供设计图的措施项目,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不再作为措施项目清单列项。
(3)安全生产单独设置,其他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由施工企业自主确定。
3、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包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及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包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在计算增值税时应该扣除这部分费用。
还有,其他变化!篇幅有限,不一一阐述了,请进入一造资料包--行业规范--下载完整版!
计量部分变化
2024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解读
一、新旧对比
二、主要内容变化
变化一:附录表现形式的变化
(1)各附录最后一个小节为“其他规定”,将原“13规范”各个附表中的注解移至该小节中,形成对本附录各章节的文字条款。
(2)每个清单项目保留唯一计量单位。修改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情况,保证工程计量单位的唯一性,便于造价数据归集整理。
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相对应的,因此在修编过程中,编制组考虑了设计文件和工程发承包的实际情况,每个清单项目保留了一个计量单位。需要注意的是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有一个特殊情况:金属面油漆小节保留了“13规范”的金属门油漆、金属窗油漆、金属面油漆,增设了“金属构件油漆”、“金属构件除锈”等项目。这是针对于金属构件的不同外观特征和实际发承包特点来进行项目设置的金属面和金属构件的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都不相同,使用时需根据构件的外观特征选择清单列项,对同一构件不重复列项。
变化二:附录清单项目设置的增减变化
(1)删除原“13规范”附录R拆除工程,拆除的相关内容移至目前正在编制的《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中。
(2)增加有关装配式构件、成品构件的项目,以满足当前装配式结构、装配式装饰和施工现场成品构件安装的计价需求。
例如:
附录E新增了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小节。
附录L新增了装配式楼地面小节。
附录M新增了单元式幕墙等项目。
附录Q新增了成品柜架、成品暖气罩等项目,
(3)删除了部分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工艺和做法。
例如:
附录C桩基工程中删除了按相关规定限制使用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及相关的“挖桩孔土石方”项目。
附录D砌筑工程中删除了“砖砌挖孔桩护壁”等项目。
附录L楼地面工程中删除了“现浇水磨石楼地面”“菱苦土楼地面”等项目。
(4)根据现行规范要求新增或者修改部分清单项目。
例如:
附录B地基处理小节根据规范要求,修改某些桩名称为复合地基。
附录E现浇混凝土构件小节中的“满堂基础”名称修改为“筏形基础”。而且根据设计规范的定义设置了“地下室外墙”“钢筋混凝土墙”,删除了“13规范”的直形墙和短肢剪力墙项目,与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相匹配。
(5)按照构件归类的原则调整项目设置,不再按定额设置项目,便于造价数据清洗和分析,促进造价数据的积累。
例如:
在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现浇混凝土构件小节,取消了“13规范”的有梁板项目,混凝土构件应按照梁、板分别列项计算;钢筋小节首次采用了按照构件名称归类设置项目,这样就形成了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模板、钢筋都需要按照构件列项计算,实现构件的差异化报价,也将有效促进数据按构件类型进行归集。
本册附录的混凝土模板在附录E章节设项,但是也有一个特殊情况:附录B中钢筋混凝土支撑、腰梁、冠梁的模板项目按照附录B编码列项,不在附录E中进行列项。这也是充分考虑了实际工程的发承包情况和清单项目的使用方便。但是附录B中涉及到的钢筋制作、安装仍然需要按照附录E相应项目编码列项。
变化三:关于工作内容的修编
在“13规范”使用过程中,对工作内容部分争议比较大,主要争议集中在清单项目工作内容中未列出的工序是否需要单独计价。为避免此类争议,在条文中对工作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解读。
(1)与工作内容相关条文的修编:
【条文】4.1.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结合图纸的要求进行描述。本标准附录A~附录R项目的工作内容仅列出了主要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包含完成该清单项目所需的必要工作。
【要点说明】
本条在“13规范”3.0.5条的基础上修订。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应结合图纸,反映工程特点,尽量准确、清晰表述出影响清单综合单价的特征要素。清单工作内容仅列出了完成清单项目的主要工序,次要工序没有列出但不意味着不包含,如工序完成后的清理、材料的场内运输等。除特殊规定外清单项目应包含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完成该清单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在按标准编制清单时,不应随意增加或减少清单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防止由于口径不统一造成争议。
【条文】 4.1.3 本标准附录A~附录R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除另有说明外,工作内容均包含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或设备的场内运输。
【要点说明】 本条与“13规范”相比,为新增内容,强调了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均包含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或设备的场内运输,作为4.1.2条文的补充说明。
【条文】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Q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要点说明】 本条保留“13规范”中条文,规定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五大要件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缺一不可。应注意,虽然清单在表现形式上只有五大要件,但清单计量标准中的工作内容作为清单计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考虑的重要内容。不应将工作内容中已经包含的工作拆分再列清单,比如挖基坑土方清单工作内容中已经包含基底钎探,不应再单列基底钎探清单。
(2)对附录中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梳理,与“13规范”相比增加了一种新的表示方法。
例如:
附录A 土石方工程,将可能发生的放坡、挡土板围护增加在相应工作内容中,其中“(若有)”表示如有发生时已包含在相应工作内容中,不再单独计算。这与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中不计算放坡,而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相对应。
其他章节也有类似的表示方法,其使用方法和原理同上。
变化四:工程计量以图纸和规范为基准
(1)施工方案不再作为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的依据。
在工程项目的发包过程中,施工方案不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因此取消了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计量的规则,但是常规的施工方案仍然是计量计价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
【条文】 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下列内容:
1 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T 50500;
2 国家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专业工程计量标准和计价规定、补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5 招标文件:
6 施工现场情况和地勘水文资料;
7 其他相关资料。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与“13规范”相比,删除了以“常规施工方案”作为清单编制依据的要求,增加了“地勘水文资料”的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考虑的因素,但不是依据。地勘水文资料反映了地质情况,不属于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部分清单项目特征中需描述地质情况。
上述原则在清单项目的应用上也有体现,
例如:
附录D重新定义的“零星砌砖”中,删除了砖胎模项目。此部分属于按模板工程考虑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所以不单独计列砖胎模项目。
2、取消非设计要求的内容按签证计算的相关规则。
例如:
附录E的钢筋工程中,删除“支撑钢筋(铁马)”“机械连接”等项目。此类项目依据设计文件没有具体数量,原“13规范”中的计算方法是:如果设计未明确,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此次修编,这部分不确定的工程量不单独计算,应包含在相应钢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钢筋工程的“其他规定”中还做了如下的说明:
(1)各钢筋项目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如定尺搭接)不计算工程量。
(2)各钢筋项目均不计算非设计要求的马凳筋、斜撑筋、抗浮筋、垫铁等措施钢筋的工程量。应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3)非设计要求的植筋,均不单独列项计量。如设计有要求时,应按对应构件钢筋项目分别编码列项,并增加对植入要求的描述。
3、项目特征中不再反映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无法按设计图纸准确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例如:
附录A土石方工程中,删除各个项目中的“运距”“来源”等。
附录B 删除“成孔方法”、“注浆方法”等。
附录C 删除了预制桩的“沉桩方法”、灌注桩的“成孔方法”和“沉管方法”、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的“护筒类型、长度”、沉管灌注桩的“复打长度”等。
附录F删除“单榀质量”、“安装高度”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方法的项目特征。
4、工程量计算规则指向设计已知条件,包含图纸及规范。
例如:
(1)修改了附录A中挖基础土石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将工作面并入计算,工作面宽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计算无设计要求时按照附录A中的附表进行计算;工程量中不计算放坡工程量,需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应的附表不再体现放坡系数表。修改后的计算规则基于设计的尺寸和固定的工作面宽度计算出的工程量无可争议,而土方放坡则会与工程的坐落位置、土质情况、开挖方式、边坡支护等各种实际情况有关其方式方法并不唯一,是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的施工方式。所以在计算规则中不再考虑放坡因素。
(2)附录J:防水层、隔离层的搭接、拼缝、压边、留用量及为满足施工规范所需的附加层用量均不另行计算。但设计文件中标注具体尺寸的附加层,应计算工程量,并按附加层材质、做法等项目特征单独编码列项。
(3)附录M:外墙抹灰取消按投影面积计算的规则,外墙、内墙、柱面均按设计尺寸计算抹灰面积。取消不扣除踢脚线的计算规则,墙面抹灰应依据踢脚线部位的设计做法确定高度。有吊顶天棚的墙面抹灰高度按设计要求进行计算。
变化五:对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优化
1、对于“13规范”使用过程中,有争议的计算规则进行明确。
例如:
(1)附录A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状态计算,不考虑不同密实状态的土、石体积折算。因此删除了土方、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2)附录B中,同类桩的重复套打、截面咬合均不增加相应工程量。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地下连续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等项目按照设计成墙或者成桩的体积进行计算。
(3)附录E中,现浇构件的钢筋项目计算规则修改为“按设计图示钢筋中心线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和锚固长度应并入计算”
(4)附录H修改“窗帘”按设计窗帘覆盖面积计算。此处计算的不是窗帘本身的面积,而是窗帘在设计使用中所覆盖的面积。
(5)附录M修改墙、柱面块料面层和零星块料面层的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镶贴后表面积计算”,避免就镶贴表面积产生歧义。“墙、柱面饰面板”计算规则以饰面板外围尺寸进行计算,避免歧义。
2、按照分项工程合理性和构件完整性修改计算规则,去除清单与定额的联系。
例如:
(1)附录A 修改了沟槽、基坑土石方的划分(即A.4.5:基础土石方中,底宽≤3m且底长>3倍底宽的为沟槽超出上述范围的为基坑,其中底宽、底长均不包含工作面尺寸);将管沟土方、管沟石方的挖和填分别并入挖沟槽土方、挖沟槽石方、回填方计算。
(2)新增的单独土石方项目,按原始地貌与预设标高之间的挖填尺寸,以体积计算。
(3)如单独土石方和基础土石方由同一单位连续施工时,不再单列平整场地清单项。
(4)附录D中的砖墙、砌块墙、石墙计算规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计算原理基本不变。
“13规范”中砖墙计算规则见右图,修改后的计算规则见左图。修改后的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再单独强调墙高,增加了框架间墙不区分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精简了扣除部分和不扣除部分的内容
(5)附录E的现浇混凝土构件取消了有梁板的概念,构件按照名称各自归类,由此引发一系列计算规则的变化,尤其需要注意柱梁墙板等构件相交时的界线划分。阳台按现浇混凝土梁、板等相应构件分别编码列项。
(6)附录E的现浇混凝土构件中其他板(挑檐板、天沟板、雨篷板、凸飘窗顶(底)板、凸飘窗侧立板、下挂板、栏板、造型板等)的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构件净体积计算。依附其上的混凝土上翻、线条、外凸造型等并入板体积内。其他板与楼板、屋面板水平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与梁水平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与梁、楼板竖向连接时,以梁、楼板上下表面为界。
(7)附录E的现浇混凝土构件中楼梯的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嵌入砌体墙内的部分并入楼梯体积内。(“13规范”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且不扣除宽度≤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8)附录E的现浇混凝土构件关于剪力墙的划分原则:建筑物中,起挡土作用的地下室外围护墙应按“地下室外墙”项目编码列项,其余现浇混凝土墙 应按“钢筋混凝土墙”项目编码列项。钢筋混凝土墙除剪力墙身(简称墙身)外,还包括剪力墙柱(简称墙 柱)和剪力墙梁(简称墙梁)。墙柱指约束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非边缘暗柱、扶壁柱,呈+、T 、Y 、 L、—字等形状,按柱式配筋,墙柱与墙身相连还可能形成工、[Z 字等形状;墙梁指连梁、暗梁、边框梁, 处于填充墙大洞口或其他洞口上方,按梁式配筋。
(9)附录E的现浇混凝土构件关于异形柱和墙的界线划分:
异形柱水平各方向上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均大于4时,按“钢筋混凝土墙”项目编码列项。按照结构设计要求,异形柱截面各肢肢高与肢厚之比不应大于4,因此大于4时应按墙编码列项。
(10)附录E的现浇混凝土构件关于墙与其他构件界线划分:
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边;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墙与板连接时板算至墙侧。
(11)附录M幕墙工程在“13规范”基础上将修改项目名称为构件式幕墙,并区分玻璃、石材、金属板、人造板分别设项。新增了“单元式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和“幕墙开启扇”。因幕墙开启扇单独设置项目,所以相关幕墙的计算规则中需扣除开启扇面积。开启扇按照面层材料、驱动开启方式等进行特征描述。
此外,幕墙工程中的玻璃采光顶和金属板幕墙顶按照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编码列项。
还有变化六:关于措施项目的修编,以及各章变化重点!篇幅有限,不一一阐述了,请进入一造资料包--行业规范--下载完整版!
25年新教材出版前计价备考指导
计价篇:
1、第一章:新标准会影响第一章第三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和计算部分的内容。可先学一二四五节。
2、第二章:新标准会影响第二章第一节工程计价原理、第二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第六章工程计价信息及其应用。可先学第一三四五六节。
3、第三、六章:新标准对其影响不是很大。这两章可学
4、第四、五章:新标准对整个章节影响很大。
5、新标准对于计价科目影响的章节比较多,新教材出版之前的学习,可以选择跳过涉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相关内容,也可以先根据2024版课程建立学习框架,待2025版新课程出来后再逐步细化。
6、网校会根据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新编部分习题帮助学员提前进行学习。
计量篇
1、第一章到第四章整体受新规范影响较小,可以先学一二三四章。
2、第五章大变,第一节可以先学,后面第二第三节教材重编,变化最大。
3、针对计量分值占比最高的第五章,其二三节更是重中之重,网校会提前根据2024版最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部分习题帮助学员提前进行学习。
管理篇
1、对管理教材影响最小,基本不变,可以先学管理。
案例篇
1、案例考型相对固定,案例计算影响较大,可以先学案例第一二三题相关考点,第四五题相关考点待新教材出来后学习。
总的来说:
《建设工程计价》、《造价案例分析》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预计会有较大变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目相对影响较小。不管教材如何变动,我们先进入第一阶段的学习。只有行动了,才能离我们的目标越来越近。
还是担心自己把握不了重点,欢迎来233网校,跟着吴新华、李恺等多位老师学习,备考更高效!快来试听好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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