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356人)、执业药师、经济专业等4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官方公告原文)。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6日。
目前尚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公示期间集中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官方公告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1823/news/14_2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