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北京地区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981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半年翻译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9项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官方原文)。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8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需实名),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官方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2090/ywsite/bjpta/xwzx/zytz/202002/t20200227_1670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