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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不在这个时间段内领取,造价证书将被回收销毁

作者:233网校 2020-04-10 10:48:00

有的考生确实心大,考完后忘记领证。这里提前提醒各位同学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即将发放,请注意查看各地领证通知,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将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五年内不领取证书将作废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会计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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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办理通知中,多地已经明确了: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提醒,及时领取证书。

1、山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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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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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什么时候发放?

4月1日,2019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发放进度已更新,显示造价师证书已经完成印制阶段。预计4月中旬各省就会公布领证通知,待官方发布领证通知后,233网校将会及时更新在网站上,欢迎大家收藏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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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级造价证书领取后,如何注册

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官方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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